人本管理――民办高校学生管理的基本理念
郭华鸿 薛凤阁
(广东白云职业技术学院 德育教研室,广东 广州,510450)
摘要:人本管理是当今管理的一种趋势,而对于走向市场化的民办高校而言,实施人本管理更是一种必然。民办高校要实施人本管理,树立服务意识是前提,个性化教育意识是根本,法治意识则是重要保障。
关键词:人本管理 学生管理 教育服务
一、人本管理的实质
近些年来,虽然“以人为本”、“人本管理”的提法多了起来,但究竟什么是人本管理,很多人并没有深究。似乎人本管理就是激发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开发人力资源,重视和运用人力资本。如果“人本管理”只如此理解的话,那么它不过是社会组织实现自身功利目标的一种手段,组织中的人并没有摆脱仅仅作为一种资源或人力资本存在的地位,人本管理作为一种新的管理理念也并未有何重大突破。
笔者认为,要理解人本管理,关键是要把握什么是“人本”。所谓“人本”是针对“资本”提出的。我们知道,西方资本主义社会的企业(主要是企业,也可延伸到公共管理等领域)是以资本为中心建立起来的,资本积累和扩大再生产是企业谋取剩余价值的最主要手段。因此,这一时期的管理是以“资”为“本”的,人力只是作为一种与资本同样的生产要素或资源。因此,在管理中过分强调管理者的作用。虽然一些行为主义理论也提出管理中要注重精神奖励或情感关注来激励员工,但是其目的仍然不过是实现组织的功利目标,而人仍然只不过是实现组织目标的一种工具。而随着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进步,尤其是20世纪50年代以后,人对企业生产率的贡献越来越大,从而将企业中的人提升到一种比物力资本更为重要的地位上来。于是,“人本主义”就逐渐地取代了“资本主义”在企业中所占的主导地位,以人为本的管理方式也就应运而生。它强调在管理中,人是中心,被管理者是第一位的,管理就是为人服务的。其核心就是:“对企业中的人应当视为人本身来看待,而不仅仅是将他们看作一种生产要素或资源。因此,从严格意义上讲,以人为本之中的“本”实际上是一种哲学意义上的“本位”、“根本”、“目的”之意,它是一种从哲学意义上产生的对组织管理本质的新认识”【1】。
由此可见,人本管理在本质上是把“人”作为管理活动的核心和组织最重要的资源,以促进人自身完善与发展为根本目的的管理理念与管理模式。“管理最大的成功,最完美的境界是使每一个人的个性得到最完善的实现”【2】。著名管理学家陈怡安教授把人本管理提炼为三句话:点亮人性的光辉;回归生命的价值;共创繁荣和幸福【3】。笔者认为,这就是人本管理的精髓与最高宗旨。
二、民办高校学生实施人本管理的必然性
(一) 以人为本,是对人的价值和教育本真价值的回归。
教育要为国家和社会培养所需要的人才,这是传统的“工具教育价值观【4】”指导下的教育培养任务的认识;随着人类社会现代化程度的提高,人的自身现代化对教育的任务有了更先进的要求:即教育要以培养人和发展人为目的。即到了人类的现代化发展阶段,教育不再是仅为某个阶层或某些集团的利益服务,为他们培养他们所需要的人才;而是为所有人的个人教育和发展的需要服务,为人的自身需要进行教育和培养。说到底,教育应当以人为本,人是教育的目的和归宿。这是一种现代化的“人本主义教育价值观【5】”这才是教育的本真价值,教育要帮助每一个人自由地成为他自己即“learing to be”,而非强求一律。马克思主义认为,人类发展的目的在于使人是臻完善。“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 【6】。因此,教育诉诸自由,教育以人从自由中不断获得的东西为内容。教育不能仅为社会的某种技术性培养目的服务,正如德国教育学家雅斯贝尔斯所说:“培养出来的科技人员只是服务于某些目的专业工人,他们并没有受到真正的教育。因为技能的训练、专业知识的提高还不能算是人的陶冶,连科学思维方式的训练都谈不上,更何况理性的培养。”如果教育变成了权威,那它就失败了。
以人为本的思想现已被世界各国所认同和接受,英、美等国已推出了一系列人本主义教育措施,如政府投资兴办各类特色学校,对一些聋哑儿童、残疾儿童也给与充分的教育照顾,加强国民教育对社会中不同教育需求的满足;要求学校制定人本主义课程计划,根据学生的个别化差异,制定出有针对性的教育培养计划。这些措施和课程计划的实施,说明了教育对象在教育中的中心地位在逐步回归了。因此,对学生进行人性化管理是现代化教育价值观的必然结果,我们只有坚持人本管理才能促进学生的发展,实现教育的根本目的。
(二)以人为本,是民办教育走向市场化的必然结果。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和发展,高等教育势必走向市场,民办高等教育 已然走向产业化,已是一个不争的事实。既然走向产业化,那就说明民办高等教育必须符合一般的产业发展规律。并且它的发展和完善要受到市场经济体制的约束。教育产业化理论认为,在教育这个大市场中,学校投入资本(教学设备)、劳动(教师的授课)、土地(教学场所),生产出适合学生需要的,有多方面性能的教育服务消费品,学生则缴纳一定的学费,通过听课、思考、学习来消费这些教育服务消费品。因此,从这个角度上来看,教育举办者和学生实质上形成了一对生产和消费关系。它完全适用于市场中的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关系。在商品市场中,提倡“顾客就是上帝”,那么,在教育市场当中,我们是不是也可以说“学生就是上帝”呢?因为学生一样也是用钱来购买消费的。如果你的服务不好,我也可以不购买你的。因此,从这个角度看,学校和学生之间的地位是平等的,没有高下之分,领导与被领导之分,管理与被管理之分,只是服务和接受服务的关系,所以学校管理一定要坚持以人为本,以生为本,这是由教育的市场经济规律所决定的。是民办教育走向市场化的必然结果。
三、民办高校实施人本管理的主要设想
教育是为未来培养人才的事业,教育的对象是人,教育的了发点和归宿也是人。所以一切教育都必须以人为本。以人为本,就是“把教育与人的幸福联系起来,与人的自由联系起来,与人的尊严联系起来,与人的终极价值联系起来,使教育真正成为人的教育,而不是机器的教育;使教育不只是人获得生存技能的一种手段,而且还能成为提升人的需要层次,丰富人的精神世界的一种途径”【7】。在人本主义思潮中,学校尤其是作为与教育市场结合最紧密的机构――民办学校,更要敢于走在时代发展前面,高扬起“一切为了学生,为了一切学生,为了学生一切”的“以学生为本”的教育大旗。要敢于向传统的教育观念提出挑战,大胆舍弃教育的垄断者、绝对权威者的地位,主动去为学生的集体性、个别化成长需求提供教育引导和服务。具体来说应做好以下几点:
(一)转变观念,树立“学生至上,服务第一”的管理服务意识是实施人本管理的前提。
人本思想认为,管理就是服务。但在中国传统的“师道尊严”的道德影响下,学校领导教师往往以掌握教育权威的身份自居,在教育过程中,往往将自己看成是一个管理者、领导者,而学生则是一个被动的被管理者和被领导者。因此,在对学生进行教育过程中,学校开设什么课程、教材的难易、教学进度计划、教学方式方法等问题学生无权过问,在这些问题上学生只能被动地去适应。然而,随着社会发展,这些观念已越来越不适应了。正如上面所论述的,教育的生产过程是每一个受教育的学生在消费教育服务与学校生产这一服务的互动。因此,学校和学生实质上形成了是服务和接受服务的关系。因此,学校要坚持以人为本,就必须树立“学生至上,服务第一”的管理服务意识。要树立这种意识,关键是要增强两种认识:1、增强与学生平等地位的认识。学校应认识到,求学者既是高等教育服务市场上教育服务的需求者,同时又是民办高校发展的前提。如果没有学生的求学,民办学校的发展也将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在教育这个大市场中,学校领导、教师和学生之间的关系应该是平等的。师生之间的平等是沟通的基础。师生关系不应是从属、服从、压制的关系,而应当是民主平等的关系,是双方在人格平等基础上的合作关系。因此,无论是在教学还是管理上,都应尊重学生的人格。长期以来,我们一直倡导“尊师爱生”,现代教育理念提倡的应该是“爱师尊生”。互尊互爱是维系师生关系的情感纽带,对感情的敏感和珍惜,对人格平等的追求,也是当代学生强烈的心理意识之一。这种平等的一个突出体现是学生应受到老师尊重。2、增强学生主体性地位的认识。根据人本主义思想:人是中心,被管理者是第一位的。因此,在教育过程当中,学生应具有主体性地位,学校的办学和教师的教学应根据学生的实际需要进行灵活调整。学校要转变为教育的服务者,以学生为中心,充分为学生的全面发展过程提供有效引导和学习服务。积极主动地考虑在教育市场中作为教育的“消费者”--学生及其家长的消费心理和消费需求:如自由选择学校的需求,对良好教育态度、最优化的教育过程和良好学习体验的要求。同时,学校也要充分尊重教育的"消费者"的消费心理和消费需求,树立服务意识,根据他们的消费心理的消费需求及时制定和调整教育行为,争取用最好的教育过程服务质量赢得教育市场上的更多选择。
(二) 充分尊重学生的个性,树立起教育就是使每个学生的个性得到最充分的发展的个性化教育意识是实施人本管理的根本。
前面已论及,管理最大的成功,最完善的境界是使每一个人的个性得到最完善的实现。对于学校管理而言,每个学生的个性得到自由而又全面的发展应是学校管理的终极目标。因此,我们在教育过程中,一定要充分尊重每个人的个性。但事实是在教育管理过程中,在“实用主义”影响下我们却往往忽略了学生的个性。特别突出的是在教学内容上,更多强调学生的专业技能的学习和培养,学生的大部分时间应付专业考证和学习,而那些“无论对于个人还是社会至关重要的境界涵育、情感陶冶、道德生成、意志磨炼、科学精神人格化等人格修养方面的训练和追求则备受冷落” 【8】,而这些内容的教育恰恰是培养一个有个性、充满智慧的人所必需的;;在对学生的管理上,则表现得过于严厉和缺乏宽容,重要的手段不是激发、唤醒和引导学生做学习的主人,而以管代教、以管代启、借用各种制度及处罚条例来约束和限制学生的行为。久而久之,养成学生只能循规蹈矩,不敢越雷池半步。这种过分强调外向灌输最后导致这样一种结果:“我们的教育造就的是一些惟命是从、唯书唯上的人,没有独立人格和自由个性的人。” 【9】民办高校尤其如此,因为民办高校更注重自己的就业率和影响力,如果自己学校的学生专业能力不强,不能就业或是自己学校学生行为不轨甚至出人命,将直接影响其声誉,影响其声誉就会直接影响其招生,而生源则是其经济命脉。当然也有些人认为,人本的关键就是人的能力,所以我们在教育中一定要培养学生的能力,而加强专业技能的教育,恰恰能让我们的学生“学有所能”,就能在社会上找到“立足之地”。但这是以牺牲不少学生的个性潜能为代价的。与此同时,也将学校变成了“职业培训场所”。这其实是一种工具性教育价值观作祟的结果。同时,这种以能力为本的能本管理理念,其实质就是“物化了人的本质,把人看作是组织实现自身功利目标的一种能力资源” 【10】这其实是对人本管理的一种误解,也是对学生的一种伤害。因此,我们应改变这种功利的意识观念,在进行专业教育的同时,更加关注每个学生个性的全面发展,使他真正能成为另外,他(她)自己,诚如陈怡安教授所言“点亮人性的光辉;回归生命的价值”,真正实现“一切为了学生,为了一切学生,为了学生一切”的教育目的。
(三)充分尊重和维护学生的消费权益,树立起依法治校的法治意识是实施人本管理的保障。
近来发生多起学校法律纠纷,学校的规章制度成为各方争论的焦点。这些争议反映出当代学生权利意识的变化及其对学校管理制度和管理观念形成的冲击,因此,尊重和维护学生作为教育服务的消费者所应享有的各项权益。依法治校是当今的热点: 1、学校制定规章制度首先要符合行政合法性原则,即行政权力的设定、行使必须依据法律、符合法律,不能与法律相抵触。“涉及基础(基本)关系的包括学生身份的取得、丧失及降级等决定,必须保留给法律做出规定,学校的规章制度只能在现有法律规定下进行细化,不得自行创设新的规范。而其他如学生的服装、仪表规定,作息时间规定、宿舍规定等都属于管理(工作)关系,可以由学校规章制度自行决定。”【11】 2、坚持公开透明原则,保障学生对教育服务的知情权。如在招生阶段,学校应力求详尽而非模糊、准确而非虚假、全面而非笼统地向考生传递学校的各方面信息;在学费收取上,应让学生知道自己交纳的学费是按什么标准来收取、其主要支出是什么,有没有不合理收费;学生入学后,学校组织力量介绍专业、教学计划、师资、所开课程等,让学生参与讨论甚至自己制定学校的管理模式与规章制度;在教学过程中,让学生知道每门课程的教学目标和体现教学目标的各项安排;在学生成绩管理上,做到学生可随时查询自己的成绩并行知主要情况,学生如有疑问,可以进行申诉,申请查闂并重新判定。3、完善教育服务体系,保证学生对教育服务的自由选择权和消费安全权。比如:学生可自由选择专业而不是由学校权衡专业设置而强制选专业;学生可以参与教学计划的制定和教学大纲的编写;学生有权利选择由哪一位教师给他们授课(在实际操作中此项有可能受教学资源的制约);学校及学校周边环境良好,学生在学校享有人身、财产、生活安全消费的权利等等。4、完善学校教学管理配套制度,强化学生对教育服务的监督权。在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体系中,应让学生成为监督和约束学校教育服务供给水平和教学过程状况的主导力量;学校应拓展学生监督学校各项工作的通道,如校长接待日、校长信箱、各种座谈会以及对学生的问卷调查等,把学生对学校各项工作的评价信息畅通地反馈到职能部门,并要及时处理;建立学生申诉制度,学生对自己感觉不公正的处理或是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向学校进行申诉。
参考文献:
【1】章凯 人本管理:一个需要澄清的理念 清华管理评论 2000年第6期
【2】转引自 蒋家平 论文化创新与大学管理 清华管理评论 2001年第6期
【3】徐国华 张德 赵平 《管理学》第289页 清华大学出版社
【4】参见扈中平 《教育目的论》第41-42页 湖北教育出版社
【5】参见扈中平 《教育目的论》第153-154页 湖北教育出版社
【6】《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集,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7】康宁 杨东平 周大平等 教育理念的反思与建设 教育研究 2003年第6期
【8】吕晓英 游走在理想和现实之间-对大学教育功利化趋向的理性思考 教育理论与实践 2004年第1期
【9】吕晓英 游走在理想和现实之间――对大学教育功利化趋向的理性思考 教育理论与实践 2004年第1期
【10】章凯 人本管理:一个需要澄清的理念 清华管理评论 2000年第6期
【11】申素平 法制与学生利益:学校规章制度必须尊重的两维 人民网>>教育>>教育 聚焦 2003年11月14日13:50
作者简介:郭华鸿(1974— ),女,湖北黄冈人,广东白云职业技术学院高职院德育教研室教师,主要从事“两课”教学和教育经济与管理的学习与研究。薛凤阁(1962- ),男,黑龙江双城人,广东白云职业技术学院学院高职院副教授,现供职于院学生处德育教研室,主要从事就业指导、法律基础和经济法学的教学与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