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证须知
1.借书证发放范围
    借书证只发放给我院下列人员:
    正式编制的教职工、 在校的本科生,大、中专学生和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培训学生;经院长批准的特许可办理借书证的人员。
    不属上述人员,暂不发放借书证。

2.借书证办证流程
    凭本校颁发的胸卡到财务处交纳办证工本费(5元)—— 带本人1寸免冠照片与财务处所开收据(学生必须同时带押金收据)到图书馆三楼社科样本库办证处办理——填写“读者办理借书证申请表”——每星期五下午到办证处领取证件

3.借书证领取办法
    A.本院的教职工凭人事处名册通知和本人胸卡、身份证办理借书证;学生以班为单位,凭院校学生处送来的名册及学生证、身份证,集体办理借书证;其他人员凭院长批准书及相应的证明、身份证,办理借书证。
    B.凡符合上述规定可办理借书证的人员,需填写"读者办理借书证申请表",交一寸半身免冠近照一张,并收取工本费5元(附送《读者手册》一份)。
    C.本科生、大中专学生办理借书证时,需交押金50元;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培训学生和经批准可领取借书证的其他人员需交押金200元;正式编制的教职工,免收押金。工作学习结束期满离校前,还清所借书刊,交回借书证后,退还押金。

4.借书证补发、换发规定
    A.读者遗失借书证,必须及时来本馆挂失,读者 挂失前其借书证被人使用所借走的图书,由该证件所有人负责。
    B.读者遗失借书证来馆持失,必须还清所借书刊,并缴纳办证工本费5元和一寸半身免冠近照一张,补发新证。
    C.读者借书证已破损,不能继续使用者,应在还清图书后,交回旧证注销,再缴纳办证工本费5元和一寸半身免冠近照一张,换领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