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您现在的位置: 广东白云学院 >> 科研工作 >> 重要通知 >> 正文 |
|
|||||
| 关于开展首届院级科研成果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 |||||
| 作者:kyjy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07-4-29 | |||||
|
各系(部、中心)、职能处室: 为强化“教学——研究” 工作模式,坚持工作计划项目化、工作决策课题化、工作成绩成果化原则,现决定在近两年院级科研项目、大学生挑战杯参赛作品、横向技术服务项目以及艺术参赛作品基础上,开展科研成果奖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科研成果评选委员会: 主 任:刘许国 副主任:崔承琦 何小雄 委 员:李望国 柳坤文 何孟义 兰茹 陈肖生 秘书组:陈肖生 石蔚彬 张传军 王建礼 邓彦辉 林晶晶 二、参赛对象 凡近年来我院教职员工在本院工作期间参与的科研项目,或指导的大学生挑战杯参赛作品,或指导科技创新协会以及其他学生科技协会(社团)的科技制作,或横向技术服务项目,或艺术参赛作品等,经过实践检验,对提高教学质量和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确有学术水平或实用价值的创造性成果均可申报。申报条件和评审办法详见附件1《广东白云学院科研成果评审奖励实施办法(试行)》。 三、时间安排 1. 2. 3. 四、申报材料 1.《广东白云学院院级科研成果奖申请书》1份。 2.反映成果的材料(包括:主要技术文件、资料和总结报告;有关技术条件、质量标准及相应检测、验证材料;用户使用情况报告及经济、社会效益证明材料;科技成果查新机构或专利信息机构出具的查新报告、专利检索或有关知识产权的证明材料;艺术作品参赛获奖证明等)各一式1份。 五、参赛要求 1.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评审活动,要精心组织。对本单位已结题或有阶段性成果的院级项目、或挑战杯参赛作品、或已完成的横向课题、或已参赛获奖的艺术作品进行选拔和布展。 2.同一部门的内容相同或相似的项目限报一项。 3.个人作为成果主要完成人申报的成果不得超过2项。 4.学院不受理任何个人直接申报的材料。 附件1: 广东白云学院院级科研成果评审奖励实施办法(试行) 附件2: 广东白云学院院级科研成果奖申请书(可从校园网科研工作栏目下载) 二00七年四月二十七日 |
|||||
| 文章录入:kyjy 责任编辑:editor | |||||
|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 | |||||
| 没有相关文章 |
|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关于白云 | 友情链接 | | |
|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学苑路 邮政编码:510450 |
|
|
招生咨询:(020)36093271 36095901 |
|
|
Copyright © 1989-2005 广东白云学院 www.bvtc.edu.cn |
|